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委工作,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民主的决策能力,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所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精神、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地科院物化探所党委近期制、修订了两项规章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地科院物化探所党委议事规则》,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从议事范围、原则、程序、纪律等方面,对所党委议事加强制度规范,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二是制定《地科院物化探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党委八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四个方面的监督责任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措施,为进一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抓手和制度保障。
地科院物化探所党委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建工作的实际,以“严”的标准、“实”的态度,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提高执行能力,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所中心工作顺利完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