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简称:物化探所)拟采取竞价方式处置一批废旧物资(处置编号:IGGEBFCZ2018002),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处置内容:职工食堂灶具一批(详见合同附件1、2,实际数量以现场踏勘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注:投标人投标签到时交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在公布中标结果后退还,中标的作为中标合同款的一部分。中标后退出,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书:现场发放,按格式填写。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现场报名。
五、报名方式:开标现场由投标方授权代表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须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定于2018年7月6日上午09:00,统一在物化探所院内进行,交通自行解决。
七、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 上午09:30。
八、报价方式:以收购总额报价,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九、中标方法:合格投标人提出的最高报价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低于招标人预期的,招标人将以预期价作为底价,现场采取竞价方式,价高者中标。
十、提货截至时间:中标方需在2018年7月6日前清运全部中标的废旧物资。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物化探所办公主楼第二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84号
联 系 人:马雁华
联系电话:0316-2266923
物化探所装备处
2018年7月2日
物化探所简易投标报价单
招标项目编号:IGGEBFCZ2018002
招标项目名称:物化探所废旧物资竞价处置(第二批)
投标人:
投标价格: 人民币 元。
投标日期: 2018年7月6日
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编号:
一般废旧物资处置合同
转让方(下称甲方):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受让方(下称乙方):
签订日期:2018年7月6日
签订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一般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置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约如下: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标的物主要是:食堂灶具等废旧物资(详见附件)。
第二条 质量条款:
由于甲方本次处置的物品是废旧物资,没有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数等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对所处置的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合同金额:
1.废旧物资处置合同款人民币大写 (¥000.00元)。
2.合同签订同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扣除投标保证金伍佰元(¥500.00元)后,必须一次性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结清中标合同款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000.00元)。
2.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不提供税务发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付款后,方可进入甲方现场拆运废旧物资。
2.本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拆除、装车、运输、卸车等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机械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照废旧物资处置清单进行拆运,不得将清单以外的物资进行拆运,所拆运物资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应在2018年7月6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彻底清理完废旧物资,须听从甲方人员安排,不得影响甲方工作,或出现其他任何不当行为。若乙方不听甲方劝阻,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清运完毕后,乙方应当清扫现场,保持甲方环境卫生。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出现乙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清运或在提货过程中被发现并确认严重违约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自动失去购买权,且甲方有权对余下的废旧物资做另行处置。
2.当现场废旧物资处置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责任和义务终止。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廊坊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
甲 方: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甲方代表人: 日 期: 2018 年7月6日 |
乙 方:
乙方代表人: 日 期: 2018 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