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物化探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1

根据工作需要,物化探所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劳动报酬详见附表1。

二、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酗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等不良习惯。

4.年龄条件: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5.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处212房间。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表(血压、心电图、血常规、胸透、心脏彩超等)、报名表(报名表见附表2)。

2.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联合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面试。人事教育处和用工部门组成面试小组,监审部门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4.报所审批。面试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所审批。

5.人选确定。对拟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及考核

1.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报酬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各用工部门协助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岗位职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劳务派遣公司和人事教育处,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新录用人员执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劳动报酬按80%执行,低于廊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廊坊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劳动报酬中不含因公出差和野外工作差旅补助,补助标准按照物化探所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