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实验室能力复核确认结果公告(2023年下半年)

发布时间:2023-12-21

为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样品分析数据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7〕553号)》要求,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分批组织了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实验室能力复核确认工作。2018年起,中国地质调查局不再核发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分析测试能力证书,对于通过能力复核确认的实验室,在物化探所网站进行公告。现将2023年下半年度结果公告如下。

一、首次通过能力确认的实验室

经自愿申请、材料审查、样品考核、现场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有两家实验室首次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确认,具备相应的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有效期为3年。这两家实验室分别是湖北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实验室、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兰州矿产勘查院中心实验室。

二、有效期内通过能力续期的实验室

经专家审核和评议,共有两家实验室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复核确认,具备相应的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具体包括:福建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青海省地质矿产应用测试中心。

目前,全国共有38家实验室具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54项),详见附表。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