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物化探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根据工作需要,物化探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基本劳动报酬详见附表1。

二、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酗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等不良习惯。

4.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处212房间。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表(血压、心电图、血常规、胸透、心脏彩超等)、报名表(见附表2)1份、个人简历(附学历资历材料复印件)5份。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岗位1还须进行驾驶技能考核,按照面试和路考成绩各占30%、70%确定考核成绩。岗位2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4.公示。根据考核成绩,经所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及考核

1.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报酬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各用工部门协助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岗位职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3.新录用人员执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报酬按80%执行,低于廊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廊坊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待遇按物化探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物化探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316-2267703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84号

邮  编:065000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