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样品分析数据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7〕553号)》要求,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分批组织了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实验室能力复核确认工作。现将2024年度下半年度结果公告如下。
一、首次通过能力确认的实验室
经自愿申请、材料审查、样品考核、现场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有6家实验室首次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确认,有效期为6年。其中2家具备54项能力,分别是贵州省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集团测试有限公司;4家具备68项能力,分别是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实验测试中心、贵州省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二、有效期内通过能力续期的实验室
经专家审核和评议,共有11家实验室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复核确认,具备相应的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有效期为6年。具体包括: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华北有色(三河)燕郊中心实验室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测试中心、华北地勘生态资源监测中心(河北)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昆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吉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目前,全国共有34家实验室具备54项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4家实验室具备68项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