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7〕553号)》,为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样品分析数据质量,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分批组织了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实验室能力复核确认工作。现将2025年度下半年度结果公告如下。
一、首次通过能力确认的实验室
经自愿申请、材料审查、样品考核、现场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有3家实验室首次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确认,具备68项测试能力,有效期为6年。这三家实验室分别是:湖北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
二、有效期内通过能力续期的实验室
经专家审核和评议,7家实验室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复核确认,具备54项测试能力,有效期为6年。这七家实验室是: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实验室。
目前,全国共计30家实验室具备54项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8家实验室具备68项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