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物化探所组织推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作者:张同乐 发布时间:2020-07-08

根据2018年税法改革的规定,每年6月30日前职工需对个人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物化探所通过邮件与大屏幕向全所职工通知了相关信息,并于2020年6月29日,组织召开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工作推进会。

会上,财务资产处通报了物化探所职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强调了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及时申报的严重后果,解答了申报操作中的问题,并现场帮助部分职工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此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推进会,解析了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了职工如期享受退税红利、履行补税义务。会后,全所职工积极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