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物化探所刘开江副所长到租赁车辆会审现场,对“东南亚及中亚地区多尺度地球化学填图及成果集成应用”、“全国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等三个地调项目,六个野外工作组拟租用的16台车辆进行野外工作交通安全技术条件会审,结果符合野外用车条件。
刘开江副所长就野外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二是严把审核关,确保每台车辆、每名驾驶员达到交通安全技术条件;三是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四是高度重视野外交通安全,加强相互间沟通联系,保证野外工作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物化探所始终将野外行车安全作为安全管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野外工作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为把好租赁车辆准入关口,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所安全生产管理处强化对租赁公司和租用车辆安全监管,以完善会议制度、检查制度、自查制度、沟通联系制度、警示提示制度、安全质量评价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为切入点,通过认真开展各项监管工作,提升了租赁公司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租用车辆安全行车系数,为有效防范车辆交通事故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