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物化探所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贯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作者:姚大为 发布时间:2018-07-09

2018年7月4日,物化探所党委书记甘行平同志主持召开了党委(扩大)会,所党委成员、地质调查工程首席专家和二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五大平台”项目负责人、科学技术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共3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甘行平同志传达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促进地质调查科技创新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内容。

郝国杰同志结合学习体会,对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要完善科研诚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强地调科研工作全流程管理,严格把关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所制度体系建设中,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三是要研究制定所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所科研诚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实施的技术路线、保障措施,做好项目质量检查准备工作。

彭轩明同志对加强所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党和国家以零容忍的决心惩治学术造假,以实现科技创新发展,作为地质科技工作者应站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高度,坚守学术诚信,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筑牢地质科技强国之根基。二是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诚信行为,在地调科研工作中,提供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信息资料,客观准确的开展科学研究,公正、公平开展学术评价,严格遵守科研经费与外事管理规定,管理引导好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储备诚信务实的人才队伍。三是要推进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科研失信防范惩罚体系,实行科研失信事件曝光制度,突出震慑与警示作用,对于因失信行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极坏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研究生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学生科研论文和项目信息资料严格审查把关,对出现的不端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

会议要求,各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地调发[2018]8号)的相关要求,并传达至每一名干部职工;各相关部门结合所地调科研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所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质量提升年”总体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梳理所项目实施、样品测试分析、标准规范执行等影响质量的重要方面,为质量检查做好准备。